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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名小说家渡边淳一诉珠海出版社侵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3 15:44:31 文章录入:suyang 责任编辑:suyang



  版权理应在2005年1月底到期。可2007年10月,渡边淳一的委托代理人在珠海、上海、北京等地购买到《飘雪》、《雪舞》、《艳妆》、《艳骨》四本图书,版权页记载显示,出版发行为珠海出版社;而印次则为2002年10月第1版,2006年5月第2次印刷。
  2008年6月30日,渡边淳一向珠海中院提起四宗诉讼,请求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对上述作品著作权的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珠海中院一审认定珠海出版社侵权成立,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复制、发行上述图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27.69万元。珠海出版社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终审认为:珠海出版社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酌情确定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二审遂维持了上述四宗案件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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