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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修史观与日本古代的史学

作者:王家骅  来源:贯通论坛   更新:2005-6-11 6:00:0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孔子2000”按语:已故南开大学教授王家骅先生是我国研究日本儒学的专家,本站征得王先生家人的同意,拟陆续整理王先生有关论文发布上网,并于适当的时候推出“王家骅先生纪念文集”,以志纪念。在此,特向王先生家人致以诚挚的谢意!

日本古代的史学,主要受中国史学影响。其中,儒家的修史观对日本古代史学的影响,尤显深广。其影响主要表现为鉴戒史观和正统论。

以历史为治者鉴戒,将伦理道德作为历史评价的主要基准,这是中国儒家修史宗旨与历史价值判断的特色。

孔子说自己“信而好古”(《论语·述而》),表明了他的尚古的历史观。他还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认为周礼是以夏、商二代为借鉴的,所以丰富多彩,应予遵从。

要使历史著作成为当代或后世治者的镜鉴,无疑需要对历史人物与事件进行评断。据说经孔子整理的鲁国官修史书《春秋》,就是通过所谓的“书法”即谨慎的用字来表达作者的褒贬,于记事中寓臧否,以达到“惩恶扬善”目的,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钅戊。”而褒贬予夺的标准,主要是依据周礼的“经纪人伦”即道德标准。《春秋》多从“礼”与“非礼”评断史事,决定“书”与“不书”及如何“书”,甚至为尊、亲、贤者讳。明明是晋文公召见周天子,却书曰“天王狩于河阳”。《春秋》企图通过道德训诫,规范统治者的行为。

就历史评断的手段来看,《春秋》寓褒贬于文辞,《左传》则改以史评方式,于叙事之后,或引用权威人物(最多的是孔子)的言论,或直接议论“礼也”、“非礼也”。

修史时,于总结前朝得失和进行道德说教两者之间,或许有所侧重。唐初的唐太宗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册府元龟》卷554),设史馆于禁中,以重臣参与监修前代史,开官修史书之先河。魏征主编的《隋书》即注重取鉴。而唐太宗“御撰”的《晋书》则更多地从“敦励风俗”着眼,突出忠孝道德。

在宋明理学兴起后,史学深受其影响。宋明的史学,一方面继承传统史学,把褒贬人物、劝善惩恶、探讨治乱成败作为史学第一要义,另一方面又接受理学言心论性、重视道德内省的影响,不再把治乱兴败的终极原因归结于政治与军事,而是归因于伦理道德,尤其是君主的个人修养与行为。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是由于宋神宗认为它“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赐其名的。司马光声称自己修《通鉴》的目的在于“穷探治乱之迹,上助圣明之鉴”(《谢赐通鉴表》)。为达此目的,司马光还继承了中国历史编纂的“直书实录”的优良传统,对前代统治者的丑行和失误予以披露与抨责。但是,司马光又认为历史著述必须以儒家思想为指导,说:“史者,儒之一端。”他还认为“孝慈仁义,忠信礼乐”的儒家道德,是“自生民以来谈之至今”的百世不易之“道”(《温公集》卷74《迂书》)。因而司马光写《通鉴》从史料选择、史实确认、人物评断、治乱分析都以儒家的礼乐教化为主要标准。南宋朱熹编写《资治通鉴纲目》则注重严分正闰之际、明辨伦理纲常并注意褒贬义法。他陈述自己的编纂目的与手法说:“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概举而监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资治通鉴纲目自序》)

以历史为鉴戒,威信东西皆同,无可厚非。我们并不怀疑或轻视“历史的启示”,但儒家学者的修史是以治者获得资政的启示为主要目的。因而,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写成的历史,或者成为只记述一代成败的政治兴亡史,或者以典章制度的损益为主要内容,或者充斥对于历史的道德评价,都不足以引导人们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历史及其规律性。

在大化革新后,日本模仿唐制,也确立了官修国史的制度。720年完成的《日本书纪》,是日本政府编撰的第1部正史。以后又陆续编成《续日本书纪》(797年)、《日本后纪》(840年)、《续日本后纪》(869年)、《日本文德天皇实录》(879年)、《日本三代实录》(901年)5部正史。《日本书纪》和这5部正史,一般称为“六国史”。“六国史”的编者都明确地接受了中国儒者的鉴戒史观。除《日本书纪》外,其他“国史”的编者都在上表文或序文中公开申明了这一点。《续日本书纪》前20卷的编者藤原继绳等人在上表文中说:“表言旌事,播百王之通猷;昭德塞违,莫不垂千祀之炯光。史籍之用大矣。”①后20卷的编者的菅原真道等人的上表文则说他们所写的国史“彰善瘅恶,传之万叶以为鉴。”②《日本后纪》序文宣称:“无隐毫厘之疒比,咸载锱铢之善。炳戒于是森罗,微猷所以昭晰。史之为用,盖如斯与。”③《续日本后纪》序文认为“史官记事,帝王之迹攒兴。司典序言,得失之论对出。宪章稽古,设沮劝而备远图。贻鉴将来,存变通而垂不朽者也。”④《日本书纪》虽无上表文与序文作上述那样的宣言,也不象中国正史在人物传记后附加论赞以表明修史者的臧否见解。但是,它似乎模仿《春秋》笔法,于记事中寓褒贬。其臧否褒贬的标准,也是儒家式的。从《日本书纪》所描绘的“圣王”形象中,我们便可得知此说不虚。《日本书纪》誉为“圣王”的有9人,即神武、崇神、垂仁、应神、仁德、孝德、天武天皇和神功皇后、圣德太子。《日本书纪》是以中国儒家的理想君主尧、舜、禹、周文王、武王等为模特儿,来描绘日本的“圣王”的。所列举的业绩,不外统一国家、制定法律、兴修水利、外族来朝等。《日本书纪》作为“圣王”典型着意描写的是仁德天皇,说他看到民舍炊烟不起,于是免除课役三年,即使自己的宫殿漏雨也不修理,而着力于兴修水利。《论语·泰伯》记载,孔子曾赞扬禹“卑宫室而尽力于沟洫”。两相对照,何其相似。《续日本书纪》之后的5部国史,不仅歌颂“圣王”,还赞誉“良吏”。《续日本书纪》养老2年4月条收录道君首名传,称之为“良吏”。在《日本后纪》到《日本三代实录》的4部国史中,共收录41名“良吏”传。评价他们为“良吏”的理由,是因为他们的治迹符合中国儒学的“仁政”思想。如称赞纪深江“性宽和不动于事,所履行百姓安之,远近称之为循吏。”⑤誉称南渊永河“仁爱为物,民庶仰慕。”⑥赞赏桔良基“劝督农耕,轻其租课,民下乐业。”⑦从这些赞词中,我们不难看出《论语》的“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为民制产”,“使民以时”的印迹。作为这些良吏传直接参考的,则是《史记》、《汉书》以至《隋书》中的循吏传。即然要以历史为鉴戒“劝善惩恶”,那么就不能仅仅歌颂“圣王”与“良吏”,树立正面形象。“六国史”对前代君王也有针砭,例如《日本书纪》将武烈天皇描绘为暴君,并用其后无继,由旁系皇统继位的结局以示惩戒。《日本后纪》的编者藤原绪嗣,则依据自己“无隐毫厘之疒比”的宣言,学习中国史家“直书实录”的精神,指名批评前代天皇。他说平城天皇在即位当年就“改元大同,非礼也”。这是因为“国君即位,逾年而后改元者,缘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也。今未逾年而改元,分先帝之残年,成当身之嘉号,失慎终无改之义,违孝子之心也。”⑧藤原绪嗣将儒家道德视为最高基准,凡不合者,即使是天皇也不宽贷。虽然在“六国史”中,藤原绪嗣的《日本后纪》所表现的批判精神是个例外,但“六国史”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中国儒家以鉴戒为修史宗旨的思想,却是显而易见的。

“六国史”是以汉文写成的。11世纪以后,在日本出现了以假名写成的纪传体的“历史物语”。“历史物语”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又未必拘泥于历史细节的真实,比“六国史”更富于叙事性与文采。所谓“四镜”,即《大镜》(1113年—?)、《今镜》(1170年)、《水镜》(不详,约为12世纪末)、《增镜》(约1368年—1376年),便是“历史物语”的代表作。如同其书名的“镜”字所示,“四镜”继承了“六国史”所表现的儒家式的鉴戒史观。《大镜》中的一首和歌,最明确地表现了作者的写作意图。它说:“一朝照在明镜里,过去未来均可识。”⑨“四镜”中,具有较高史学价值的是《大镜》和《增镜》。《大镜》着力记述的是贵族藤原氏及其摄关政治的兴盛过程,其重点是藤原道长的炙手可热的权势与无比荣华。藤原道长(966年—1027年)将5个女儿分别嫁给了3代天皇,身为摄政,势凌君王。几乎与《大镜》同时写成的、同样以藤原道长为主人公的《荣华物语》,以渴仰的笔调记述宫廷仪式与游宴,极尽赞颂藤原道长及其家族的荣华富贵之能事。而《大镜》则不同,力图发挥以史为镜鉴的功能,表现了一定的批判精神。它揭露花山天皇出家,实际是藤原道长等人为了使和他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一条天皇登上皇位而搞的阴谋。它对藤原道长私自征发徭役用以修建私人寺庙法成寺的事件,也予以批判。《大镜》的记述,以万寿之年(1025年)7月藤原道长之女宽子(小一条上皇之女御)和8月嬉子(东宫妃子)死去而告终。这种写法也表明了作者预示藤原氏家族必将衰落的意图。《增镜》则记述所谓“建武中兴”的部分过程,其记述从1180年后鸟羽天皇即位始,至1333年后醍醐天皇自流放地隐歧返回京都实行新政止。《增镜》的作者可能是同情建武中兴者,因而表现了较明确的政治倾向,对武士阶级的统治持批判态度。例如,在述及武士阶级的代表人物源赖朝被任命为诸国总追捕使,并命其下属武士为地头时,《增镜》说:“日本国之衰,自此始。”(11)《增镜》并未局限于宫廷仪礼活动的流水帐式的记述,而是力图通过追溯历史,寻求朝廷盛衰的经纬与教训,以为将来之借鉴。《增镜》作者力图挽回天皇朝廷的昔日荣光,在当时固然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其愿望必不会实现,但是,它的以史为鉴的意图却昭然可见。

进入17世纪以后,德川幕府为说明其统治的正当性,十分重视修史事业,编修了许多大型的历史著作。德川时代前期有《宽永诸家系图传》、《本朝通鉴》、《武德大成记》、《东武实录》等,后期则有《宽政重修诸家谱》、《德川实记》、《后鉴》等。这些官修史书大多由幕府的官学林家朱子学的历代传人主持编修。如林罗山主持编修了《宽永诸家系图传》和《本朝编年录》(《本朝通鉴》的前身)。林罗山之子林春斋(鹅峰)主持编修了《本朝通鉴》。林春斋之子林风岗等编纂了《武德大成记》。以林衡为总裁撰写了《德川实记》和《朝野旧闻藁》。由林家朱子学者主持编修的这些历史著作,自会贯彻儒家的历史观。林罗山父子编纂的《本朝通鉴》即是最好的例证。1644年,幕府第3代将军德川家光命令林罗山编纂国史。林罗山首先编写了自神武天皇至宇多天皇的历史,共40卷,题为《本朝编年录》,并奉献给将军。不幸的是,1657年江户城遭火灾,《本朝编年录》付之一炬。1662年,第4代将军德川家纲命林罗山之子林春斋继承父业,重修国史。林春斋重抄其父的书稿,又续编了醍醐天皇以后部分。1670年,全书脱稿,共310卷。经老中商议,根据将军的命令,改书名为《本朝通鉴》,其意在模仿中国的《资治通鉴》和朝鲜的《东国通鉴》。该书为编年体,记载了自神武天皇至当时的后阳成天皇的日本历史,便仅藏于江户城内并未公开发行。这表明该书的写作目的,只在于为最高统治者提供修身为政的鉴戒。林罗山认为历史著作的功能,即在于记录人物的言行与政治的演变,并从中归纳出修身为政的鉴戒。他说:“读史汉,宜鉴君臣得失,治乱兴亡。”(11)还说:《资治通鉴》“古今之治乱,君臣之得失,炳如日星。可谓殷鉴不远。”(12)林罗山还认为历史著述最重要是不要有疏漏与谬误,不要因文害事。他说:“宁拙勿误,宁俗勿鄙,宁繁勿脱,宁朴勿违。”(13)林罗山之子林春斋在编写《本朝通鉴》时,也继承了这些思想。但是,林春斋与中国史家有所不同的是,他认为不必对所载史事都进行道义批判,这种批判也未必见诸文字,只要“据事直书”自然会产生道德批判的效果。《本朝通鉴》的凡例说:“据事直书则义自见,而劝惩之意亦在其中。”(14)因而应予注意的是选择什么样的事情写入历史。他说:“忠臣孝子贞女,虽微贱而不漏。”“朝敌逆臣其始末悉记之,而叛乱之罪自见。”(15)林春斋并不反对对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道德评价,只是主张不必以说教的形式,见诸文字,而要寓于叙事之中。

日本的官修国史的传统,不象中国那样完整,在奈良、平安时代的“六国史”之后,有相当长时期的中断。但是,中国儒家以历史为鉴,影响政治,进行道德教育的思想,却一直为日本古代社会的公私史家奉为圭臬。而且,他们的这一认识在不断深化,逐渐理解到不能将历史著述降低为道德说教的附庸,正如林春斋所指出的那样,要维护历史事件叙述的完整性。这表明了历史学独立意识的觉醒。而历史学独立意识的形式,正是近代史学的萌芽。

正统观念是中国大部分历史著述的指导思想。自孔子的《春秋》、《左传》讲“正名”和《汉书》提倡正闰史观以来,正统论便成为中国史学的重要传统观念。司马迁的《史记》、陈寿的《三国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虽不大讲正统,但毕竟是少数。

孔子在礼崩乐坏、诸候势凌周天子的春秋时代,曾提出“正名”思想。“正名”就是以旧规范周礼来匡正已变动的新现实。它在政治上即表现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春秋》和《左传》都继承与发挥了孔子的“正名”思想,十分注意维护周天子名义上的宗主地位。《春秋》将晋文公在践土会盟时召见周天子说成是“天王狩于河阳”。《左传》则引用孔子的话批评这种事说:“以臣召君,不可以训。”

东汉班固的《汉书》则将孔子的“正名”思想发展为正统思想,建立起神秘的正闰史观,用以说明汉王朝统治的正当性。《汉书·高帝纪》说:“汉帝本系,出自唐帝”,编造刘汉统治者是尧之后人的谎言。还说:“汉承尧后,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既然《汉书》以刘汉为得天命的正统,于是便把西汉以前的秦朝和以后的新朝,说成是“皆炕龙绝气,非命之运”(《汉书·王莽传》),一概排斥于正统之外。至于陈胜的张楚政权和项羽的西楚政权就更与正统无缘了。自《汉书》后,正统观念遂成为中国大部分历史著述的指导思想。《汉书》也因此而处于“与五经相亚”的地位。

南朝刘宋的范晔所修的《后汉书》以《独行传》专门表彰不仕王莽政权的忠义之臣,而对为曹操效力的荀攸则不予论述。北齐修《魏书》以东魏为正统。而隋文帝命魏澹重修《魏书》则以东魏为伪,以西魏为正统。这是因为隋代北周,而北周取代的是西魏。

自《旧唐书》之后的《旧五代史》、《新唐书》、《辽史》、《金史》、《宋史》、《元史》等7部官修前代史,更加注重夷夏正统之辨。这是因为从五代开始,沙陀、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民族,作为封建社会后期的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都曾先后以征服者的面目建立过自己的政权。在历史著述中,如何对待这些政权,便成为正统论者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旧五代史》把与五代对峙的十国写入《世袭列传》和《僭伪列传》,以五代为正统。元朝修辽、金、宋史时,究竟以谁为正统,也为一大难题。一直争论了80多年,直至右丞相脱脱裁定“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辽、金、宋史才得以撰成。

一些非官修历史著作和儒学者的史论,也表现了浓厚的正统思想。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对所谓正统政权均采用肯定式的表现,如“高帝灭楚”、“光武中兴”、“高帝兴唐”等,而对所谓非正统政权则用“篡”字表示,如:“王莽篡汉”、“司马氏篡魏”、“苻坚篡立”、“陈霸先篡梁”等。南宋大儒朱熹的《通鉴纲目》也以蜀汉、晋为正统,而以魏、北魏为闰余。明初的史论家方孝孺写成《释统》,专论正统问题。他提出“天下有正统一,变统三”的新观点,认为三代是真正的正统,汉唐宋三代可附之以正统,而以篡杀起家的晋、宋、齐、梁等王朝,行残暴之政的秦、隋王朝,以外族或女人当政的后秦、武周等王朝,均为变统。

日本历史的特异之处,在于它无王朝更迭天皇皇室延续至今。由此看来,似乎在日本并无正统论容身之必要。然而,历史事实并非如此。日本虽无王朝更迭,但有皇室内争。这种内争有时甚至激化到公开分立的地步,随之便产生了争正统的纠纷。诚然,正统的含义在中、日两国有所不同。在中国,是指“天命”之正统;在日本,则是指皇系之正统。在13世纪中期,天皇统治虽是徒有虚名,实权已掌握在镰仓幕府手中,但是,皇室内部争夺天皇继承权的斗争却愈演愈烈,并逐渐形成以后深草天皇(1243年—1304年)为首的持明院系统和以龟山天皇(1249年—1305年)为首的大觉寺系统。最初,镰仓幕府采取不偏不倚政策,明确表示:皇位由两派交替继承。1318年,大觉寺系统的后醍醐天皇即位。后醍醐天皇灭亡镰仓幕府,实行“建武中兴”,曾一度恢复天皇亲政,但因后醍醐天皇与皇室贵族未能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武力集团的支持,所以,建武政权建立不久,武士首领足利尊氏即与建武政权决裂,并拥立持明院系统的丰仁亲王为天皇,是为光明天皇(1321年—1380年)。后醍醐曾一度让位,但又于1336年逃出京都,潜至京都以南的吉野山,并重开朝政。于是形成了在京都的光明天皇的北朝与在吉野山的后醍醐天皇的南朝相互对峙的局面。南北朝的对立持续了57年。在1339年后醍醐天皇死后,南朝又经历了后村山、长庆、后龟山三代天皇。1392年,在室町幕府第3代将军足利义满的压力下,南朝的后龟山天皇同意将象征皇位的神器让给北朝的后小松天皇,南北朝对立才告终结。自此以后,南朝与北朝孰为正统,自会成日本历史著述中不可回避且聚讼不决的问题。这便是移植中国儒家的正统论的土壤。

在日本,北■(上“白”下“田”)亲房(1293年—1354年)的《神皇正统记》(1339年)首先提出了正统论问题,北■(上“白”下“田”)亲房是忠于南朝的重臣,自然主张南朝正统说。中国儒家的正统论与“君权神授”论密不可分。凡被视为正统的王朝或君王,都是因受“天命”才成为正统的。《神皇正统记》已明确意识到日本不同于中国的特殊性,认为日本的皇统连绵是日本乃神国的体现,皇室正统的来源在于其祖先就是神。这也是“君权神授”论,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君权神授”论。《神皇正统记》开宗明义的第一句便说:“大日本,神国也。天祖始肇基,日神连绵传统。唯我国有此事,异朝无此类,故云神国。”(16)以下,《神皇正统记》首先记述了以国常立尊为始的天神7代和以天照大神为始的地神5代,这就是所谓“神代”。以后,便叙述了自第1代人皇神武天皇至当时的第96代天皇后村上天皇的皇统传承和各代的主要政治事件。《神皇正统记》的皇统继承的原则是什么呢?它说:“因正理而传承。”(17)什么是“正理”?首先是传位于嫡长子。但又不拘泥于此,《神皇正统记》对于一些兄弟相承或由皇室旁系继承的情况也予以肯定。不过有一前提,即这些继承者必须是有德者。有德的继承者才能成为正统,否则其传承便会中断,皇统自会由旁而归正。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呢?北■(上“白”下“田”)亲房在《元元集》中说:“天下万民皆神物也。君虽尊,若乐一人,苦万民,天亦不许,神亦不佑。据政之可否,其运可有通塞”。(18)这与中国儒家正统论的“天命有德”思想是相通的。许多日本学者也认为,《神皇正统记》以有德者继承为正统的观点,是接受了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北■(上“白”下“田”)亲房之所以提出这一观点,则是为了论证在后醍醐天皇死后刚刚即位的后村上天皇是正统,而与之对立的北朝天皇非正统。《神皇正统记》在述及后醍醐天皇病逝时说:“无功无德之人起于人世,骚扰宸襟四载有余……。今之御门又承始自天照大神之正统,岂有争其御光者。”(19)这里所说的“无功无德者“即指北朝的光明天皇,“无功无德”自然不应成为正统。而“今之御门”则是指南朝的后村上天皇,说他才是继承了天照大神以来的正统。北■(上“白”下“田”)亲房写作《神皇正统记》主张南朝正统说时,南北朝尚未合一。但是,南北朝合一后,继承皇统的却是北朝。随之,自然会有人提出北朝正统说。

德川时代开始编写的《大日本史》也论及了南、北朝的正统问题。《大日本史》编修事业用时长达234年,可分前期与后期。前期由水户藩主德川光国主持。德川光国是江户幕府的开创者德川家康的孙子。水户藩与纪伊、尾张藩是所谓的“御三家”,在诸藩中居特殊地位。但水户藩较其他两家领地少,因而德川光国时发生了家臣团的派系斗争。德川光国企图通过发起修史事业以确立名份思想,来作为控制家臣团的手段,于是建立“彰考馆”,广招儒生,从事编修《大日本史》。明朝灭亡后流寓日本的中国儒学者朱舜水(1600年—1682年)被聘为顾问。“彰考馆”第一任总裁便是朱舜水的学生安积觉。《大日本史》开始编修于1672年,首先编纂的是本纪和列传。在德川光国死后的第5年即1715年,本纪和列传脱稿。1720年向幕府呈献了本纪73卷,列传170卷。这是《大日本史》编修事业前期。此后,虽着手编纂志与表,但因诸多困难,于1740年几乎陷于停顿。直至1786年,立原翠轩任彰考馆总裁后,才再兴修史事业。到了明治维新后的1906年,《大日本史》397卷的编修终于全部完成。在《大日本史》的编修事业的前期与后期,其指导思想有所变化。前期所编修的本纪和列传,基本上是依据中国儒家的“正名”思想,而后期的修史事业则多受日本传统的神话历史观的影响。在前期,朱舜水的历史观和治史方法论曾发生较大影响。朱舜水认为读史和治史都是为了明“义理”,而振”纲纪”即区别正闰统,明确君臣应守名分则是明“义理”的方法。在编修《大日本史》时,德川光国曾“聘舜水生之瑜,讲究《春秋》之大义。”(20)当时,中国儒学的“正名”思想和朱舜水的史学主张,肯定会给德川光国及其他参与编修《大日本史》的儒学者留下深刻印象。或许正是由于这些影响,德川光国也认为“正闰皇统,是非人臣”(21)即区分日本皇室的正统与闰统,以儒家的道德标准评论人臣的是非功过是编写《大日本史》的主要目的。

《大日本史》的正统论,主要表现为“三大特笔”,即在三件历史事实的处理上打破当时通行的观点,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特笔”之一是它将历来被尊为天皇的神功皇后列入了后妃列传。公元720年写成的第一部国史《日本书纪》对传说中的神功皇后的记载十分暧昧。虽形式上说她是皇后,称其为摄政,但摄政期长达69年,又说在摄政3年立誉田皇子(即以后的应神天皇)为皇太子,完全将神功皇后作为天皇对待。以后的史书基至明确地将神功皇后列为天皇之一代(第15代),或称之为“神功天皇”。江户时代初期编写的《本朝通鉴》即是如此,甚至说:“本朝女主自此始。”而《大日本史》则不同,它在仲哀天皇纪后,立应神天皇纪,而把神功皇后摄政的时代作为应神天皇即位前纪处理。与以前的历史著述比较,《大日本史》这一处理方法,的确有失历史真实,因为传说中的神功皇后毕竟单独执政多年。不过《大日本史》因神功皇后未曾正式即位就不称其为天皇,不为其立本纪,却清楚地反映了《大日本史》著者们的正统思想。

“特笔”之二是增加了大友天皇纪。在671年天智天皇死后,其子大友皇子曾登基继位,称弘文天皇。但此后发生了“壬申之乱”,曾被正式定为东宫的大海人皇子,在地方贵族支持下,战胜大友皇子的支持者,迫使大友皇子自杀。大海人皇子继位为天武天皇。《日本书纪》的编者舍人亲王是天武天皇之子。他或许出于为亲者讳的目的,在《日本书记》中未立大友天皇纪。《大日本史》则一反其旧,重名分而不以成败论正闰,认为既然大友皇子已即位便应为其立本纪并归入正统。

“特笔”之三便是主张南朝正统论,为南朝天皇立本纪,而把北朝五天皇降入列传,因为南北朝合一后北朝继承了天皇的皇统,所以,虽有南北朝孰为正统的论争,但北朝正统论居优势。例如《本朝通鉴》便以北朝为正统。而编写《大日本史》纪传时,却不顾北朝是当时天皇的祖先,视其为闰统。《大日本史》的纪传脱稿后,安积觉等人也担心如此写法是否稳妥。经商讨,决定改变写法,又为南北朝合一时的北朝的后小松天皇立本纪,并将此前的北朝五主附入后小松天皇纪之首。不过《大日本史》仍坚持南朝正统论,其理由如后小松纪的论赞所述,以象征天皇权威的三种神器(镜、玉、剑)的所归为基准,在南北朝对立时,三种神器在南朝手中,故南朝应为正统。以神器所在为正统依据的非合理性说明,委实过于浮浅,但从中也可看到《大日本史》编写前期的著者们对于儒家式正统论是如何执着。

诚然,将日本古代史学著作所表现的鉴戒史观和正统论。完全归诸中国儒家修史观的影响,亦属过言。即使在互无交往的地区,若有相近的时代要求,也会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思想。例如,在与中国相距万里之遥的古代希腊与罗马,亦曾产生希罗多德的《历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色诺芬的《远征记》、李维的《罗马史》、塔西佗的《编年史》等古典史学名著。它们也表现了明确的鉴戒史观。由于日本社会历史发展的自身需要,加之与其相近的文化大国中国的儒家修史观的影响,于是形成了日本古代史学著作的鉴戒史观与正统论。如此认识,或许符合历史的真实。

注释:

①转引坂本太郎:《六国史》,吉川弘文馆1978年版,第168页。

②转引坂本太郎:《六国史》,吉川弘文馆,第172页。

③《国史大系(5)日本后纪》,吉川弘文馆1961年版,第1页。

④《国史大系(6)续日本后纪》,吉川弘文馆1961年版,第1页。

⑤《续日本后纪》承和3年4月条。

⑥《日本文德天皇实录》天安元年10月条。

⑦《日本三代实录》仁和3年6月条。

⑧《日本后纪》平城天皇大同元年条。

⑨(13)(14)(15)转引坂本太郎:《日本的修史与史学》,至文堂1983年版,第72、153、157、157页。

(10)(16)(17)(19)《日本古典文学大系(57)神皇正统记·增镜》,岩波书店1978年版,第268、41、49、192页。

(11)京都史足责会编:《罗山林先生文集》卷70,平安考古学会1918年版。

(12)同11,卷54。

(18)转引《日本历史讲座(第8卷)日本史学史》,东京大学出版会1957年版,第70页。

(20)(21)转引朱谦之:《日本的朱子学》,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383页。

原载《日本研究》一九九八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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